本报威海3月19日讯 到韩国工作的我国公民,只要符合一定条件,就能获得韩国方面返还的“国民年金”。截至目前,已经有威海、烟台、潍坊等地的上百名曾赴韩工作者,拿到了韩国国民年金管理公团发放的国民年金,金额从700美元到4000美元不等。
据经办此事的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云平律师介绍,2007年5月,韩国一协作机构从互联网看到了一则公告,称韩国国民年金管理公团向曾在韩国工作的外籍人士返还“国民年金”,这个消息被翻译并传递给了李云平。李云平进一步了解得知,所谓韩国“国民年金”相当于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储金,这些钱存于外籍工作者的个人账户,来源于工作者的月工资代扣、所在单位代缴及年金利息,单位代缴数同于个人代扣数。
从7月30日到8月8日,李律师先后在乳山和环翠区找到6位曾于2005年以研修名义赴韩工作的威海居民,与他们签订了风险代理协议。随后,在李律师指导下,这6位威海居民各填写了一份韩式“返还年金结算支付申请书”,开立银行账户,并提供护照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公证,律师代为到韩国驻青岛领事馆做签证认证,最后把上述材料发至韩国协作单位办理。
等待40多天后,2007年9月12日,王某等两人查询账户发现,汇自韩国的2802美元已分别到户,7天后,孙某(女)、姜某等4人也分别收到了汇自韩国的2697.61美元。
“探路”成功,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通过当地电视媒体发布了这一消息。截至目前,已经有120余人办理了申领手续,其中成功申领到韩国国民年金的有110多人,金额从700美元到4000美元不等,总数达20万美元。
李律师指出,持E-8、E-9、H-2签证的中国赴韩国工作者,属于韩国法律允许的外籍就业者,这些人可以得到韩国国民年金,而在目前的120多名成功申领者中,绝大多数人曾于2000年到2005年之间在韩国工作,且工作时间在2年(不含)以上。李律师初步调查得知,我国每年有几十万人到韩国工作,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大概有半数,而仅山东一省就大约有一万人左右。记者王永田高洪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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